断缴十年社保后还能一次性补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人遇到过社保断缴问题,当然很多人想:“等我有钱了,一次性补上不就完了吗?”但是真正等到有钱了,想去社保补交的时候,才发现社保不能补缴。
从法律根源上讲,我们的社会保险就不是想补就补的。目前我们的养老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大类。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由企业按时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给职工办理社保参保或者登记手续,应当进行补缴,并承担每日5/万的滞纳金。这一情形,是对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惩罚。
怎样才可以补交呢?当然是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会计凭证,双方确认劳动关系,才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补缴。但问题在于劳动监察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两年的有效期是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比如我们离开单位已经10年了,这已经超出两年有效期,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不予受理了。
这种情况就不能补保险了吗?可以补,实际上社会保险费征缴没有两年不追的时限限制,《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4项社会保险征缴的有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的不予征缴的时间。
因此,这种情况下只能靠职工动员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了。由于时间过长,很多情况职工只能处于劣势,一些职工为了能够顺利补交,只能忍气吞声自己承担费用了。所以,还是奉劝所有劳动者,劳动监察部门会维护大家的权益,大家遇到社会保险费未及时缴纳的情况,应当积极维权。最起码法律规定两年的有效期,我们离开单位两年内去维权还不行吗?
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单位,是靠自己工作的,这种情况是无法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具有灵活选择缴纳社保的权利,但是一旦放弃缴纳社保,就视为自动放弃自己的权利。
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为本身追补缴费,对于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公平,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不过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追捕缴费,采用企业滞纳金的方式也好,对于没能按时缴费的人提出一种救济途径,防止老了之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或者养老金待遇比较低。
现行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处理的方式只有延迟退休继续缴费了,这样会比较亏。谁也不知道究竟能活多久,而且还要继续缴费负担较重的费用。现在的缴费基数越来越高,缴费钱数也会越来越重。
如果万一失去劳动能力,我们提前可以退休或者退职,一些地方也建立了病残津贴制度,但所有的前提是养老保险交费15年。
所以,对于年轻人来讲,提前缴纳社保15年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