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阴一工厂受了工伤。工作八年签合同,没有社保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职工应当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有义务给职工缴纳社保。这应当是所有职工应知道的基本知识。
当然我们也清楚很多职工为了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很难理直气壮的跟企业提出要求,很多职工心里边也很担心企业会不会将职工解除。
但是,如果长期以往自己的权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发生了工伤之类的情况。
发生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如果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所有的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
不过,对于政府来说,所谓的工伤并不是自己认为是工伤就可以,必须要应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才可以,那就是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30日内,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30日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是否盖章不是必备条件。
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那么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即使缴纳了工伤保险,也是有一部分待遇要有用人单位承担的。比如最简单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另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
但是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医疗费待遇、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来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现在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人社部门规定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这种办法主要是针对应该承担责任的企业拒不支付相应费用,导致职工无钱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或者补偿而维权缓慢的尴尬。
主要有4类情况: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费用;依法经仲裁诉讼后能不能得到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以及其他情形。
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职工因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
不过,先行支付的范围仍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内容和范围,不是说将企业的全部责任揽过来。只不过是因为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视同企业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已。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抓紧去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督促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待遇。
关于8年社保费用没有缴纳的问题职工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相应的社保。但是如果有些证据灭失,无法证明8年存在劳动关系,很有可能社保就不能补缴了。所以,劳动维权还是应当趁早一些。尤其是劳动监察有两年的有效期,当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拖延时间久了肯定对自己没有好处。
像题目所说的情况,如果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于企业没有缴纳社保,企业除了给职工应当补交社保外,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8年是8个月的应发工资),同时支付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然医疗期内还要支付正常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所以,还是建议抓紧维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