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不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缴纳违法吗?如果违法反映给哪个部门?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网友反映,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究竟应当以什么为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呢?很多人莫衷一是。
实际上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水平给职工缴纳社保。
工资总额应该怎么算?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还是平均工资?亦或者其他什么名目。
实际上我们的工资内容,在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中就有明确。工资总额一般包含6大部分:分别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很简单,大家也很理解。
奖金指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津贴、补贴是只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很简单,就是加班费。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是指,工伤及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等,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另外,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实际上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工作也应当支付工资待遇。
这些公司都是应当支付的,也就是说应发工资。社保和公积金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都算作工资总额范围内的。
工资总额不包含的部分其实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工资薪金总额不包含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职工福利费是指尚未实行管办分离的社会职能企业内设福利机构发生的设备和人员费用,职工卫生、保健、住房交通等发生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比如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救济费、交通补贴等等。另外还有一些丧葬抚恤费、探亲假路费等等,也属于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障维权目前,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职工应当主动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责令企业提报的有关证据材料和查实的具体内容,对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责令补交。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交相应的差额,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对其进行瞒报基数差额的1~3倍的罚款。
所以,处罚行为还是非常重的。大家可以主动去投诉举报。
当然大家心里也有一部分顾忌。担心会被企业穿小鞋甚至辞退,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没有去投诉维权的原因。劳动监察的受理有效期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其两年内,我们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充分考虑。如果单位的违法行为是长期存在的,那么受理有效期是从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时间更充裕。对于职工来讲,如果打定维权的主意,那么就要尽量搜集好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防止企业否认。
相对而言,对于违法违规企业,还是大家主动站起来维权的好。毕竟,没有按缴费基数缴费,利益受到损害的还是我们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