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又找了份工作,工资超过了5000元,该如何缴纳个税?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退休人员又找一份工作,工资加养老金,收入超过5000元,应该缴不缴税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可以免税的有10大类内容。其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可以免税。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
不过,如果我们退休以后有其他劳动和劳务收入,综合起来应该如何纳税呢?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从2019年开始实施个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收入。
由于是按年计税,一次性征税的话可能数额较大,因此我们要按照过去的模式实行预扣预缴。
退休以后我们挣取的钱数都应该属于劳务费。劳务费的预扣预缴制度是首先800元以内免税,800元以上按照20%扣税。4000元以上预先扣除20%的费用以后,再按照有关税率征税。
我们预扣预缴的税款,如果在第2年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向税务部门申请汇算清缴,也是可以退回来的。
因此,退休后有收入不要紧,只要按照规定缴税,第2年申请退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