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公司叫有限责任公司,有些叫有限公司他们有什么区别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公司,他们都是公司的一种。
第一,公司只有两种:
根据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之后的《公司法》,实际上公司只有两类,一种叫做有限责任公司,一种叫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公司是什么?
实际上,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责任的有限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个人如果跟公司有一定的利益纠葛和关联,比如担保。往往也会牵扯到其他责任。
有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有相当的不同的。
第一,出资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股份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票,但是向外人转让有限制,一般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半数以上投票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一般允许自由转让。比如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回收股票。
第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往往是有股东持有,股东一般通过经营职务参与公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就是持股等分红,股东很少参与公司事务。
第四,股权证明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都是以纸面方式登记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比如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第五,组织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三会”则是必须设立的,这也是对股东负责的表态。
第六,注册资本不同。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是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500万元。
另外,还有一些股东协议、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条件等等不同。
企业和公司不同,企业的范畴更大。有人说不是有个人独资公司吗?实际上这是用词错误,应当叫做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按照类型可以分为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以及有限责任和股份制等等。
企业涉及到的法律实际上包括《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我国企业的法定分类只有三种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这三种企业分别受《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法律的调节。
独资企业可以包括国有独资、外商独资、个人独资等形式,但最主要的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一般是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形式。
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以自己所有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倒闭也意味着个人破产,尽管我们还没有个人破产法。
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的设置还是非常复杂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