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60周岁的民办代课教师该如何补交那15年的养老保险金?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原民办教师属于特定时代的产物,2000年国家彻底关停了民办教师制度。当时国家通过“关、转、招、辞、退”处理民办教师问题,大部分民办教师都转正为公办教师或者办理离岗退养了,但是仍然有一部分民办教师没有符合转正条件或者其他原因被辞退。
虽然2000年国家关停了民办教师制度,由于教师力量的不足,很多学校又出现了代课教师。于是,2011年国家又出台了《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
云南、四川等一些地区出台的政策是允许原民办教师根据从教年限,补缴相应年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时由于民办教师还补发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很多职工拿经济补偿金,再加上自己补上一些钱,正好补交了养老保险,当时的缴费基数还比较低。因此,就能够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了,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是相应的补缴政策都是有时间划分的,一般在2014年以前都结束了。如果错过了,现在只能一年一年的缴费。
山东、河北、江苏、河南等一些地区都直接将原民办教师纳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根据其从教年限,每年教龄每月享受20元的教龄补贴,这种方式是不用个人缴费的。
自己承担费用,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差不多每补缴一年能够领取四五十元的养老金,而且每年还会根据养老金调整不断增加,待遇肯定更好一些。
当然,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较高基数缴费,养老金待遇也会更高一些。比如选择按5000元档次缴费,差不多每月可以多领取36元以上的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大好处是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
如果是临近60岁了还没有自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能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