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次性解决”协议后,再投诉公司补缴社保违约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劳动者都希望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是有时候人们在方便和利益面前也会选择忍气吞声。
比如用人单位明明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但是却要我们签订一次性解决协议给5000元拉倒。很多人就想,我先把这5000元拿到手再说呀,万一真是企业倒闭了,拖拉到最后什么都没有,肯定还是现钱划算。
就是这样,我们签订了一次性解决协议,这种情况下再投诉用人单位违约可以吗?尤其是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
答案是:可以。
合法原则是所有行为的基本原则处理所有法律事件的基本原则是“合法为前提”,个人意愿或者意思表示是不重要的。实际上,就像《我不是药神》中演的一样,尽管所有的病人都希望有便宜的药,可是国家在维护药品专利的法律面前,必须要将违法者绳之以法。要不,没人研制新药怎么办?
《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所以,个人和用人单位互相约定不缴纳社保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的后果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些大家也知道是违法行为,不过很多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约定,如果缴纳社保直接要扣等额的工资,很多劳动者为了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就忍气吞声了。实际上,不缴纳社保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对违法企业也有相应的惩罚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标准计算。如果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不足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很多企业往往为了体现对不缴纳社保职工的照顾,会让他们的工资更高一些。但是社保缴费基数要按照企业给职工的工资来计算,这样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就更高了,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另外,企业如果被责令补缴社保,还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不得转移职工承担,企业负担更重了。
现在参加社保已经成了社会的基本趋势。2018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口已经达到了4.4亿人,其中3.01亿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所以,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并不划算,还是做一家合法合规企业更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