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续己办结,但少报了五年工龄(社保已交)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只要携带职工档案去办理一下连续工龄重新认定,养老金待遇就会重新核算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确实会遇到一些档案案不全或者对退休有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千万不要因为争议而放不下,应当首先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常说的搁置争议,灵活处理。只要我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能够办理退休,就应当马上办理退休。退休以后再去搜寻更好的证据材料,然后办理工龄重新认定手续,纠正退休的待遇。
有人可能不相信,实际上有退休待遇重新认证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环节,为什么呢?
第一,先办理退休首先可以让老年人有口饭吃。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说实话,在国家层面就认定这些老年人应该退休了,无法再挣取自己的工资待遇和生活收入来源了。比如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就可以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了,即使再雇佣职工,也不能缴纳社保。
如果社保部门在因为纠结职工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给办理退休,这不是让本应该退休的老年人失去生活收入来源吗?
第二,退休工龄重新认定是社保纠错的重要手段。难道我们能够保障退休的那一刻,退休待遇审核人员审核的会100%准确吗?是人就有可能犯错,社保部门必须也要留下纠错手段。不可能说因为退休待遇审核人员审核过了,就不再能给你重新审核了。万一是你工作人员看错了呢?如果审核错了,少发了养老金这就严重侵害退休人员的利益了。
第三,退休工龄重新认定是法律要求的必要手段。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在这期间如果因为没有人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保险部门作为政府服务部门应当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而不是让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失。即使是视同缴费年限这样的认定工龄也是这样,有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认定上,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权益就受到损失了。所以,社保部门没有权力限制公民享受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第四,退休工龄重新认定是人性化服务的重要手段。退休一般有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用人单位在办理时发现档案或者其他内容出现问题,亦或者劳动者对办理的退休手续提出异议,最好的方式还是搜集证据或原先的档案材料进行重新证明。这种情况下,退休工龄重新认定就成了政府做好服务的重要手段。
尤其是搜集档案材料时间比较长,几个月甚至半年都有可能,如果因为这些原因耽误了退休待遇,退休待遇又不补发,这是非常不人性化的。
所以,遇到遗漏的工龄不要担心,抓紧去社保部门办理工龄重新认定即可。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书面申请和工龄重新认定表,职工档案和原始的退休审批表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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