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退休在退休金上有体现吗?办退休还享受什么待遇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一些人可能不明白工伤退休是什么意思?工伤退休是指工伤职工办理的退休手续,普通人感觉起来会跟一般职工退休没两样,但实际上是一类非常复杂的事情。
工伤职工退休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第1类是普通工伤职工的退休,第2类是领取伤残津贴工伤职工的退休。
普通工伤职工的退休普通工伤职工一般是指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为5~10级的职工。这一类职工原则上可以继续工作,继续有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工伤5~6级职工只要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直到退休,除非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不安排工伤5~6级职工工作,但前提是为工伤职工缴纳社保并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
工伤7~10级的职工,不管是职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只要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一定的工伤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另外,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5~6级职工,职工本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这些职工在养老金计算的时候,是按照普通职工来对待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如下图)。
基础养老金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等因素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等因素挂钩。
实际上这两项待遇最主要的还是跟职工当年的缴费基数相关。相同缴费年限下,如果缴费基数高最终的养老金待遇就会高。相对而言,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法律都要求用人单位保持不变。可实际上由于岗位变动和时间发展,工伤职工还是有可能吃亏的。这也是国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原因。
特殊职工的退休待遇特殊职工主要是指工伤伤残1~4级的职工。工伤伤残1~4级的职工只要鉴定属于相应级别,直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给付伤残津贴的待遇,伤残津贴的标准是按照本人工资的90%~75%确定。如果生活不能自理,还可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50%领取工伤生活护理费。
值得一提的是,伤残1~4级职工一般都属于失去劳动能力了。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同志50岁,女同志45岁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到了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就可以直接办理退休手续,也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伤保险基金有一个特殊保障,那就是如果本人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话,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差额。有人会说,伤残津贴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随着时间发展会不会越来越低呢?不会的。各地省级政府,每年都会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时候都是按照本人伤残津贴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增加。同时各地还会设立最低标准,比如上海市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一级伤残,7044元;二级伤残,6599元;三级伤残,6195元;四级伤残,5810元。
另外,安徽省还会对1~4级伤残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进行倾斜照顾。如果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按照平均额度予以补齐。
所以,伤残职工在有关养老金待遇上还是就高不就低的,能够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可是毕竟伤残是身体上的伤害,是多少钱都不能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