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企业只为职工交纳60%的社保?大家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为大家参加社保的时候,是按照60%基数缴费的。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60%~300%,60%的基数是下限了,大家自然觉得如果有更低缴费基数,企业肯定会按更低的来。为什么会这样呢?
第1个理由,想降低用工负担。除了少数人的工资比较低,缴费基数确实是最低基数以外,企业按最低基数给大家缴费的理由自然是想节省用工成本了。企业缴纳的钱数等于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所以缴费基数越低企业负担就越低。
第2个理由,给职工开高工资。社会保险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对于职工待遇来说只看到手的钱数。确实企业缴纳的社保负担比较重。按照企业负担30%的比例、职工负担10%的比例计算,按照3000元档次缴费每月需要缴纳1200元,按照5000元档次缴费每月需要缴纳2000元,差额高达800元。
如果职工应发工资是5000元,这样实际到手工资分别是4700元和4500元,而企业如果将差额800元中的一半拿出来给职工补贴的话,职工到手工资就能高达5100元。很多职工宁愿选择多出600元的待遇,而不选择较高缴费基数。
第3个理由,有份社保就好了。确实很多职工不要求太高,有一份社保就好了。比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待遇,都基本上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多少关系。很多保险能够享受到的待遇非常低,单位宁愿给补差额,也不愿意较高基数缴费。
第4个理由,为什么职工不提意见呢?这实际上是显示出我们职工在权益维护方面处于的弱势地位。绝大多数人都是觉得宁愿少一事不会多一事,人们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不愿意去牵扯那些麻烦维权事。有些职工甚至单位不给缴保险,都不一定去维权。很多企业是直接跟职工说明了按最低基数缴费,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意见的。这也算是默认,因此未来维权的概率非常低。就像我们消费者权益投诉一样,当买到了不良商品,真正投诉的概率只有不到5%。劳动维权更为麻烦,因此比例更低。
缴费基数如何核算?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企业上年度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来核算的。主要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有很多用人单位搞出一个基础工资,说就按照基础工资给大家缴纳社保,因此很多人的缴费基数就低了。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是没有按照正常工资给大家缴纳社保费。
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平均了加班费、奖金,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应发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
职工应该怎么办?对于职工来说,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投诉维权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了。当然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稽核部门也会主动开展检查,不过那样概率比较低。
说实话,国家也在想方设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负担,从2019年5月起,国家要求各地可以将养老保险企业负担比例降至16%,同时继续推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每年将减少企业负担5000亿元以上。
为了避免企业虚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国家推动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移缴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财务数据,尤其是职工个人所得税数据更加真实,未来企业的虚报缴费基数行为将会无所遁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