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让上班不给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单位不想用劳动者了,但是又不直言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会不安排职工上班,然后又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职工应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劳动关系。虽然说我们属于在这个单位工作,但是有可能单位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职工需要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登记表、报名表以及考勤记录等材料。
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这是否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适用于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而且要进行书面告知。
所以说只要职工通过单位面试,确定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试用期就不是随随便便解除的。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仔细搜集有关证据,证明自己何时与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自应签订合同的次月起索要双倍工资。
第三,明确待岗待遇如果是有劳动合同,单位不让上班,也应当留取相应证据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书面理由,可以理解为安排职工待岗。但是,一般只有企业停工停产歇业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职工待岗。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不能无理由安排职工待岗。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安排职工待岗的,待岗的第1个工资发放周期应当按标准工资发放;以后的工资周期可以按照最低工资的70%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用的单位要给职工缴纳着社会保险。待岗工资的标准是有各省市自行决定的,70%最低工资是山东省的规定。
第四,了解经济补偿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以合理的理由解除。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4项情形之一。属于14项情形中的规定,有的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按整年计算。
如果是14项情形规定之外的情况,那么属于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通过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直接解除。
第五,职工主动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实际上已经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劳动者最好是先了解有关知识,至少在维权的时候也可以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