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休金和养老金是一回事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就现在来看养老金才是正统,退休金是以前的老概念了。
其实很多人纠结于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有的人甚至认为退休金发的高,养老金发的低。这一切时间都是大家的臆想,没有太多依据的。今天让暖心人社带大家了解一下我们的养老待遇究竟是如何演变的吧。
最初的养老待遇叫什么?很多人可能不清楚,我国从1951年开始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劳动保险制度。这个劳动保险制度也不是凭空掉下来的,1950年率先在东北地区进行了试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15条养老待遇的规定中明确: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60岁,一般工龄满25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者可退职养老。退职后由劳动保险基金向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
也就是说,最初我们的养老制度,应该叫做退职养老,还不是退休。相应的养老待遇叫做退职养老补助费,既不是退休金也不是养老金。
1951年属于我国百废待兴的恢复期,出台的劳动保险制度也是一种初稿。等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对退职养老制度进行了完善,将退职养老改为了退休。
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其第2条明确,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从这一刻起,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的建立。
退休制度的待遇是什么呢?其第4条规定工人、职员退休以后,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退职养老补助费变成了退休费。
后期又有哪些演变呢?1969年,由于当时特殊历史环境的影响,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终止。所有的养老责任改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当时毕竟企业也没有倒闭的可能,因此这种养老模式也就实行了下来。
1978年,国家恢复正常以后,对于有关退休制度进行了重新完善,颁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执行的退休年龄制度,是我们现在一直执行的。当时的有关称呼,仍然是退休和退休费。
可以说,退休金我们自始至终就没有使用过,正确的叫法应该是退休费。
养老金又是如何来的呢?1986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10月1日起新招收的工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有关规定中,提出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这就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型,文件也提出了退休养老金这一说法。
1991年我国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所有企业工人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对于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视同缴费期间的保险费由国家承担。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在有关养老待遇中,相关的定义是基本养老金。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养老保险制度缴费。
所以,目前所有退休人员领取的待遇,都是由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的养老金,退休金或者退休费已经成为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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