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靠还是人性可靠?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制度容易僵化,人性容易变化。答案就是都不可靠。
虽然平时我们说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但实际上,遇到事情还是要因事因地制宜。
我国的法系属于大陆法系、成文法系,都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确定了各种行为的处置规则。但是,大家该知道同一个犯罪事件,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形,因此各个成文法都会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就需要法官来判断。法官是没有立法权的,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
相对而言,英美等国家使用的是判例法或者不成文法。某一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法律规则不仅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将会作为一种先例,是用于以后该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原则。
总体来看,人是不可能受到僵化制度控制的,总会通过各种办法想方设法突破制度的规则,经过一段时间的钻营,再好的制度也会千疮百孔,这可能就是现实。所以,制度和人性是必须要结合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