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还有用吗?什么情况下才能用到人事档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人事档案,是人一生经历的证明材料,丢失不可补办,非常重要。
一般可以划分为十大部分:第一履历材料,第二自传材料,第三考核鉴定材料,第四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第五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第六参加党团民主党派的材料,第七奖励材料,第八处分材料,第九录用、任免、聘用、工资、退休、退职等材料,第十其他材料。人事档案是干部任免考核的重要依据,在体制内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还在使用人事档案的单位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有关的考核评价都要进入档案,是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的。个人不得接触、查阅本人档案。查阅人事档案,必须要出具查借阅函,而且应当有两名以上的党员进行查看。
多数国有企业也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的。不过,档案管理也相对较为宽松一些。
按照国家规定,除了上述单位其他的单位都没有权力保管职工人事档案。国有企业可以保管职工档案的级别,应当是以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
普通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在招用职工时,普遍对于职工档案不是很看重,更注重的是职工工作经验和面试情况。
但是,目前来看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多数情况下还是需要职工档案。因为,职工档案是证明职工有效履历的证明材料,尤其是出现一些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时,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另外,对于国家认可得职工履历材料,比如说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工龄、上山下乡的时间、复退军人的军龄、转企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凭借档案材料直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国家会给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不需要缴纳。
现在,职工在各个企业之间流动,甚至出现跨区域流动也比较频繁。国家规定,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省转移。但是职工档案材料也必须进行转移,对于社会保险补缴三年以上的,必须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书,以证明补缴的有效性。相应的法律文书,一般应当一起放在职工档案中。
相对而言,近年来参保的年轻人,他们的就业档案材料会越来越简单。现在劳动合同这样的必要档案材料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很多参保缴费信息都会依据社保就业系统中记载的记录来确定了,不需要职工档案。
这样职工档案就仅剩下证明职工履历的以及以及考核、考察职工的重要依据,适用范围会越来越小了。
相信在未来我们的档案材料会通过各个专业机构直接收集保管的方式,以职工的身份证号为串联,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的有关数据库中利用。这样能够最大可能的避免档案流转造成的档案出问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