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上退休年龄有年无月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职工档案并不是一张表,而是有好多复杂的档案材料构成,几乎不可能所有的档案材料上都没有出生年月。但是万一出现这样的情况,所有档案退休年龄确定的出生年月都将是无效的,只能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职工的退休时间如何确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的时候我们的人员信息记载并没有电脑,因此都是以职工档案记录为准。为了加强职工档案的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国家要求严禁职工接触本人档案。
1985年9月,我国实施了身份证条例,后来提升为身份证法。全民开始编制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的信息采集是以居民出生为准。由于信息采集的不规范,并没有逐人核实档案信息,因此也造成了大量人员的职工档案信息和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不一致,特别是很多人将阳历、阴历没有搞清。
过去的时候,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为了本人就业、上学、当兵更改出生年月的事件很多。相应的退休审核,一般是有单位的人事科或者县区的劳动部门管理,都是以职工档案为准。90年代以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退休金一般是原用的单位负担。单位都有自主的意识完善职工档案。
1991年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推动了国有企业改制,也出现了大量下岗失业工人,一些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也松懈起来,不少企业职工退休时间的争议也层出不穷。为了统一有关的规定,1999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如果职工档案和身份证出生时间不一致,那么依照职工档案为准。如果职工档案中有多个出生时间,以最早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最早的职工档案材料一般是以高中时的学籍档案、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为准。
如果一份档案材料,只有出生年份没有月份,自然属于不规范的档案材料,无法认定出生时间,按档案时间顺序来进行认定。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首先应当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如果没有出生证明,那么就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载的时间为准。身份证出生时间属于户籍登记时间,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属于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时间。两者出现矛盾怎么办?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其他证据材料为准。
因此,现在判定退休时间的逻辑顺序是:(1)如果说我们的档案是我们身份证登记之前形成的,那么就应当以职工档案认定出生时间;
(2)如果我们身份证登记之后形成档案材料和身份证登记出生时间不一致,那么还是以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