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退休工资每年增补百分之十什么时候兑现?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14年10月,我国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规定了10年的过渡期。很多人可能对过渡期以中人的概念未曾深入了解,产生了误解。
关于十年过渡期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5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明确全国设立统一的十年过渡期,从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深圳等个别地区是至2024年12月)。
过渡期内的养老金待遇计算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实际上叫做退休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领取的养老待遇才称为养老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明确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十年过渡期,仅仅是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退休待遇新老办法的平稳衔接过度。
过渡期内,进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的比较。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则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
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基础上,按照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发放。第1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超出部分的10%。第2年(2016年全年)退休,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超出部分的20%。
很多人容易产生的误解是,“退休后每年还会增发10%的超出部分”。比如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当年增发10%的部分。但是有人误认为2016年还要增发10%的部分。实际上,2016年增发20%,仅仅是针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而且新办法退休待遇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的人员。
至于以前退休的人员,实际上都是按照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或养老金的通知予以调整了,不会额外再增发20%。
2016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按照国家每年统一公布的《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进行调整的,但是具体调整方案还是要看各省市制定的调整方案。目前我们的养老金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不过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将在未来实现全国统筹的。
比如说2020年上海市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75元,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是以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2019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的3.5%增加。另外还对女满60岁、男满65岁的人员,额外每年再增加20元。
所以,只要当地中人的退休养老金按照新办法和老办法比较理顺以后,会以退休时的养老金为基数,按照各省市每年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依据逐年进行调整,而不会再增发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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