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议实行“农民退休制”,你认为每月多少钱合适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农民可不可以实行退休制度呢?这实际上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退休制度,本身应当叫做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是50年代我国建立的一种养老制度。
退休制度的由来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开创性地建立了退休制度。实际上早在1951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但是覆盖范围有限。退休制度的覆盖范围是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 。不包括农民和城镇无业失业人员。
当时的退休费,主要跟退休前本人的连续工龄相关,一般是50%~70%的退休前本人工资。
退休费的来源,主要是有企业缴纳的劳动保险基金、企业行政方和国家财政承担。1969年国家停止计提劳动保险基金以后,退休费主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现在,我国的退休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91年我国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过去的国家保险模式改为社会保险模式。通过社会筹集资金供养退休的老年人。
对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应当享受退休费待遇的年限,按照有关规定转化为视同缴费年限,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同时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
有关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建立在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现代人力资源体系的基础上。职工流动,并不会带走国有企业的股份和生产资料。国有企业的股权主要由国资委管理。
1956年,国家发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对于老弱病残农民的保障问题就已经做出了明确,由合作社予以保障。我国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几乎所有农民都纳入了生产合作社。
实际上,我们国家一直以来是城乡二元结构体系社会。城镇收入要比农村高得多,一般是2~3倍。最初国家建立的农业合作社养老制度,实际上也并不是企业那种发放工资的制度,而是一种分配粮食的制度确保生存权。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这些土地的所有权至今仍然是村集体所有。不过,相关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平均分配给了农民。制度设计本身是想让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土地需要的收入。
可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的产出日益相对降低。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日渐转为经济作物种植或者牲畜养殖以及外出务工。2006年,我国取消了农业税,同时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实施种粮补贴。但是,土地的产出依然在不停的相对降低。农民仅靠种地,很难得到充足的收入。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已经转为非农生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每年在2.9亿左右。2014年国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就业待遇已经完全一致,农民也可以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退休制度。
如果参加不起养老保险,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较低的养老保障。
不过即使享受养老金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有关承包权还可以继承。目前国家并没有回收土地承包权提供养老金的制度,不过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流转,也可以为农民提供一部分补充收入。
相对而言,目前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替代率大约在60%左右。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是17131元,如果替代率能够达到60%,差不多也就平均850元每月左右。
如果想领取这样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累积10万元左右;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也需要按最低基数缴费15年左右。
目前来说,大家紧靠种地的收入,确实无法提供这样的养老待遇;只能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