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视同缴费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答案虽然是否定的,但确实视同缴费年限与过渡性养老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针对过去没有实施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的一种补偿。
视同缴费年限本身指的是,实施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所以肯定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但是反过来并不成立。
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明确规定是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关文件指出:“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是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青岛市由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是1994年10月,因此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都是从1994年9月及以前的年限。
北京市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分为两部分,1992年10月以前的缴费年限,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本人视同缴费工资指数。
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缴费年限,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第二段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使用的本人实际缴费指数也是计算本人基础养老金的指数。尽管基础养老基金计算时间,也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有关缴费指数还是以实际缴费指数为准。多数省市都是这样。
1%~1.4%属于过渡系数,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的情况自行选择,一般来说越发达的地区过渡性系数越低。
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的模式与其他地方不同。它是等于(1995年全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1996年以后的计算利息)÷120。这是一种虚拟账户的模式,相当于推算出1995年底当时个人账户的钱数,然后按照有关的规定计发利息。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记账利率相对较高,一般在6%~8%以上。因此,相对贬值速度还是比较低的。
所以,实际情况是以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为准,之前的年限会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当然之前的年限一般会包括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