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已经缴够了15年,医保还没缴够,可以一边领养老金一边缴医保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养老保险缴够年限,医疗保险却没有缴够,能不能一边领养老金一边缴医保呢?答案是: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
目前,深圳、杭州的退休职工可以在退休后零一边领取养老金,一边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直至满足当地要求的规定年限。
像青岛市,是要求退休前一次性补缴剩余需要缴纳的月份。缴费基数的补缴,需要按照100%的社平缴费基数标准进行核定。
优势在于,如果没有进行一次性补缴,但以后年度进行补缴的话,缴费基数是以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为准。
像烟台市明确退休时按本人工资的9%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剩余月份。如果没有当年缴费基数的,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这种情况下,可能很多人就是按照60%最低基数缴费了。
像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只有一个档次,月缴费标准为340元(2019年)。如果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参保后退休的人员在职缴纳职工医保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需要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医保费。
所以,各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
其实,我们也看到了各个地方要求的,退休年限也相差很大。上海、广州市是15年,杭州市是20年,深圳市是22年,2024年将延长至25年。北京、南京、青岛、烟台等地都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但是重庆、南昌、日照等地都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国家在设立医疗保险缴费制度时,并没有统一设立医保的退休年限。
现在由于各个地方医保统筹是以地级市为主,再加上各地的医保待遇水平和缴费比例已经基本固定,调整缴费年限确实需要做充分的准备。目前还没有计划统一有关年限,和缴费的政策要求。
目前由于人口流动的问题,像人口流出地的职工医保压力很大,人口流入地由于设制的医保待遇很高,其实压力也不小。希望为了随着国家医保局的全国统筹,能够有效调节,形成统一的职工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