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人退休领取基础工资100%的养老金,还能不能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中人教师不可能领取100%的基本工资。
过去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老办法”计算方式是根据职工连续工龄的长短发放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再加上职务级别或者职称等因素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
一般来说,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发放基本工资的80%,满30年不满35年发放85%,满35年以上发放90%。
退休生活补贴的标准,是由各地方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
为什么有人说可以发放100%的工资呢?主要还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可以提升退休费计发比例的5%~15%,但是最多只能提升至百分之百。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奖励,过去在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提升5%的计发比例。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是不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的,但是2014年10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出现了新的规定。
2015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其第4部分明确,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改革前获得的,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办理。
具体的标准目前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年38号),原则上参考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原有规定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本省城镇人员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像贵州省是180个月、浙江省是240个月,后期有的地方还进行了调整。
总体来说,如果是之前就有的相应荣誉称号等提发比例会在退休时按照有关计发比例一次性发放,但是一次性奖励计算的各种增发比例和本人的基本工资计划比例求和以后,是不能超过100%的。所以情况还是相当复杂的,实际上是不会把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单独拿出来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