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养,开最低工资638元,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双方应当协商才对。
职工回家退养,实际上是过去的时候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离岗退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生活费。
这一规定,实际上早已经废止。不过,仍然有一些国有企业有自己的内部退养规定。相对而言,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认可,这里面也没有太大问题。家里一个长辈也是国企退养,每月生活费是2000元,扣完五险一金以后,到手每月1000多元。
让职工离岗退养这种情况,虽然说是对职工的一种保障,但是却大大影响职工的收入。毕竟内退以后并没有养老金待遇可以领取,这样很容易让家庭陷入困难。
年纪大了以后再找工作,也确实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特别是内退职工,本身还无法享受国家的促进就业政策,比如说技能提升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等。57岁的年纪创业也是不现实的一件事情。
所以,国家在规定内退的时候,一直都是由职工申请,单位强制职工内退是违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再胜任工作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是也可以进行培训。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9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若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在我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20年就是20个月工资,如果赔偿金的话就是40个月工资。本身距离退休就没有几年了,一次性拿走几十个月工资自然也是非常划算的事情。
而且,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还可以领取失业金待遇,还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和社保补贴,还是非常划算的。
实际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满15年以上,且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胜任的岗位等无过失性辞退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总体来说,国家对于年纪大的职工是有法律明文保障的,有困难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