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30年工龄可以内退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可以申请试试看。
内退不是正式的退休,是单位的一种福利政策。
一般的做法,是职工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给缴纳着保险,发放着生活费。
对于很多职工来说,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说实话也是有不少职工反对这样的。因为本身工作好好的,工资收入也不低,一旦内退以后相应的生活费直接降至最低工资水平,对于一个作为家庭收入支柱的老人来说,这也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实际上,能够内退的单位一般是国有企业,这些单位由于编制、人员的限制,其实也鼓励大龄人员内退,好招用年轻职工。可是像这些单位,往往工资福利较好,如果考核或者工作压力不大的话,除了身体完全不能适应工作以外,很少有人愿意提前内退的。毕竟内退拿不上养老金,收入有大幅下降。家里没点积蓄,真不敢内退。
愿意内退的,反而是一些没有内退条件的私营、外资企业或者一些的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内退的文件规定,实际上是1993年颁布并实施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文件规定了,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虽然说这一规定目前已经废止,实际上企业用工的限制早已经放开,企业可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合理安排职工。
一般来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只要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不可以按照末位淘汰或者不胜任工作等理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职工如果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进行调整岗位。当再次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规范的手续证明职工不胜任工作,职工也要认可。
职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一些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辈子的老职工,工作二三十年的情况下,仅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达到二三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以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
另外,国家在文件中提出的内退,指的是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在用人单位工作15年以上,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所有的前提都是以职工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如果职工故意天天不上班,再怎么样劳动法都不会保障的。
所以,有些企业考虑一下解除老职工的后果和法律的规定,还是采取了内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