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核定,是以职工档案为基础,按照有关当地认定标准来核定的。
在《社会保险法》中有这样一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实际上,我们国家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采取的是以职工档案为基础的核定退休制度。在当时职工就业都是以档案核定的工龄为基础,按照工龄核定的退休费是基本工资的计发比例。相应的退休费都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劳动保险基金或者行政支付的。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指的是国有企业固定制职工被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另外还有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可以被认定视同缴费的军龄,上山下乡的知青的务农时间。总之视同缴费年限都是按照职工档案来认定的。
一般来说,在本人办理退休之前提前到退休审核认定部门认定工龄或者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档案有缺失,应当抓紧查找或者补办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防止到退休时无法认定工龄,导致退休晚办或者养老金受到损失。
认定连续工龄需要的档案材料是非常复杂的,一般来说需要入厂时劳动部门盖章的入职登记表,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则需要组织部门审批。工作以后会有转正定级或者每年核定的工资表,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有考核表。实际上每年的工资晋级表或者考核表中都有工作岗位,会借以此认定特殊工种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