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后考上公务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缴的社保是不是白缴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当然不是的。虽然说我们国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种保险还是独立的,但实际上他们都隶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缴费形式基本统一,养老金计算方式也基本统一。参保缴费以后形成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所以说,两种保险是有效衔接的。
不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由于过去的养老体制问题,确实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2014年10月以后,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职工,又是在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企业缴费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的养老金,是分开计算的,不过由于计算公式相同,实际上不会有区别。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是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的,在企业工作时没有参加年金缴费,是没有这一部分待遇的。
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一种补偿。所以,有关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肯定是不能混淆的。
不过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是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然后退休的人员(这样的人员很少,也很难),会参照同级别的退休中人计算老办法退休待遇,新办法退休待遇就是按照上面的办法计算。
如果是说本人在2014年9月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最早的人员流动办法是企业就业的缴费年限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再进一步推断的话应当是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已经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会划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如果没有缴纳,有关工作年限是不会计发养老金的。
总体来说,我们在企业参加工作缴纳的养老保险不算是白缴的,毕竟都有利于计算养老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