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在上班途中突然身体不适主动辞职,老板不给工资合理吗?
时间:2021-12-23 03: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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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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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应该给予结算。
① 实质性雇佣关系不管对方是否与你签合同,都已经形成实际上的雇佣关系,因此工资必须按约定结算,并且临时工享受雇主相关的一些赔付责任。
② 一份付出一份钱即使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从常理来说,一份付出一份收获。哪怕你干了一小时的工,也应该拿一小时的工资。
③ 辞职与工资无关只要一个人存在工作行为就需要付工资,与该人员是否辞职无关。比如说公司就不可以因为你的辞职不结算工资,也不可以用不发工资的方式来逼迫你,不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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