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更改微信名称,使用真名,否则就罚款,这样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作为一个从业10余年的HR,我来回答下题主这个问题。
题主所提的问题,我之前在某家公司工作时正好遇到过类似情形。当时,我在这家公司负责行政和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工作,公司是做贸易的,2016年时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大型展销会,公司也投入较大的人、财、物等资源来参与此事。
展会开始前老板找到我,要求我以公司总经办的名义下达一个通知,内容就是从公司参加某展会的第一天开始,由公司行政部每天负责拟定一个图文搭配式的微信朋友圈宣传材料,然后将其发送到公司内部员工微信工作群,所有员工每天必须转发这样的宣传材料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否则,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我接到这个工作安排时,就向老板提出了顾虑和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公司并没有专门给每个员工配置专用于工作联系的手机和微信号码;
二是大多数员工没有专门申请工作专用的微信号,强制要求员工通过自己的私人微信转发公司宣传广告的要求我认为不合理;
三是建议文件以“倡议书”的形式下发,而非以行政通知类的形式下发,并不设惩罚,而设奖励机制;
四是方便以后员工工作上的联系及业务开发,建议为每个岗位员工配备一个工作手机号,并同时以这个手机号申请相对应的工作微信号,这些都成为公司资产,员工离职时一并归还公司。
后来,老板采用了我的建议:一是公司以“工作倡议书”的形式声情并茂地下发了一个借参加展销会的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知名度的工作倡议,并对积极支持公司该工作倡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倡议得到了员工积极的执行。二是公司为各销售渠道的业务岗位员工配备了一个工作手机、手机号、微信号,并作为公司资产,定期盘存。
综上所述,我认为要回答题主的这个问题涉及一个前提:如果微信号是公司资产,那么公司要求则合理。反之,则不合理。
欢迎留言或关注交流!更多本人职场类个人观点,敬请参见本人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