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内,人事录用必备条件中极有可能加入个人征信报告单,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一种趋势,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采纳,也不能说是“必备条件”。个人有以下看法:
第一,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还不完善,除金融领域应用较多外,与其他各领域的对接还处于探索和试运行阶段,这需要国家投入较大的资源来搞,一时半会可能还不能完全见成效。
第二,现在很多企业的部分岗位在招聘上面临的问题还是“招不到人的问题”,对这种情况而言,如何吸引求职者加入企业才是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
第三,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提前消费、透支余生”,“月光族”和“负债族”遍大街都是。就拿本人的经历来说,本人目前所在行业提供的服务主要面对女性消费人群,客单价平均在2万元左右,高者一次消费可达数十万元。经我们统计,90后的消费人群所消费的金额占95%以上都来自于办理的金融分期放款,这里面还不包括因个人征信问题办理分期被拒的情形。所以,我认为未来10年内,我国的个人征信问题面临的形势是比较严峻的。如果企业招什么岗位都要参考个人征信的话,可能最后会导致录用时难以抉择。
第四,个人认为企业中的核心岗位在人员招聘录用抉择时,可以加入这个条件,这是背景调查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企业招聘工作负责的一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