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资79万,乙39万,丙28万三人合资开公司,现亏损解散,节余42万该如何分配?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合伙开公司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工作分工以及利益分配了,一旦处理不好,别说公司的“拓展”了,从内部就开始分散!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三人合资开公司,现在亏损解散,结余的42万元该如何分配?
一、在有欠员工工资、借入欠款的情况之下,应当优先满足工资发放、还债等还款。很多初创企业在创业失败以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能尽量少亏的就少亏,但是却亏待了别人。在未来信用化的时代中,信用将会是一笔无形的最大资产。当然,不管未来将是如何的,作为初创人员,对于自己的员工以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来说,都需要更好的、合理的、妥善的安排。
在这里就存在一个细节,合伙做生意,生意不在,朋友仍是。在所有的股东之中就算是从业的于此的,该发工资还是照发,不能说要散伙了就把股东的工资免去了,这样做,不对。
二、关于结余42万元资金该如何分配?甲出资79万元,乙出资39万元,丙出资28万元,合计出资146万元,甲占公司54.11%的股份,乙占公司26.71%的股份,丙占公司的19.18%的股份。在散伙的情况之下,还需要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清算,桌椅板凳、车辆、固定资产、工具等等,都需要存在一个折旧价格。然后三个人在一起进行探讨该如何分配。如果有股东希望分得固定资产多一些的,那么就按照价格等量分配就是。当然,如果存在大家都想要的,就商讨或者抽签决定。如果在均分的情况之下,42万元的结余资金,甲分配得22.7262万元,乙分配得11.2182万元,丙分配得8.0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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