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中间人促成一个项目,居间费大概八百万,甲方分三次给,怎么才能降低税率?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这类问题迎刃而解。
1、以个人名义取得收入涉及的税收。
以个人的名义取得居间收入80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其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约26.1万元,支付单位按4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约248万元,个人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再汇算清缴,适用税率最高为45%。所以,800万元的收入,扣除税款后,个人最终实得大约2/3。
2、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思路。
(1)选择税收优惠区域注册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2)落实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政策;
(3)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居间服务协议;
(4)收到服务费,按规定纳税;
(5)办理税收返还事宜。
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取得800万元的居间费收入,不再是劳务报酬所得,而是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同时,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各地税收优惠区有着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有的实行核定征收,有的在缴税后通过财政返还的形式将一定比例的税款返还给企业。无论哪种方式,都会大幅度降低税收负担,解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税负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