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税前工资1.8万,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每个月能省多少税?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每个月税前工资,如果按照原来每月3500元/月起征点进行计算。月薪1.8万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14500元,需要按照第四等级记性计算,税率为25%,14500元×25%-1005元=2620元。
但是2019年新个税执行,带来了很大的福惠待遇,新个税可以说是大幅度的降低。首先是将个税起征点上升至5000元,然后对应的社保费用不需要缴纳个税,还有着诸多的专项扣除。所以需要综合计算。可能最后算下来不需要缴纳任何的个人所得税。先基本算一下:
在没有任何的扣除情况下,月薪1.8万元,年薪就是21.6万元,每年的免征额为6万元。应征税款为15.6万元,每月为1.3万元。
年15.6万元的应征额,属于第三等级,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6万元×20%-16920元)÷12月=1190元。与未税改以前2620元相比,个人所得说少缴纳1430元。
当然,新个税中还将很多的专项扣除计入在内。如果存在社会保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会降低,因为社会保险是不被计入应征额之内,属于免征税,以北京为例,税前月薪为1.8万元,存在社会保险,实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为703.89元。
还有就是专项扣除,大病住院、养育子女、再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都能够进行一定额度的免征税,如果几样叠加,可能个税应征额仅仅只有几千元。每个月省下的税费至少也是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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