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支付给劳动者费用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按照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报酬类(也就是工资),一种是非劳动报酬类。我们分别来说。
一、劳动报酬(工资)
1、如果是工作时间员工正常提供了劳动的工资,那么公司支付后就不可以要求返还。
2、如果员工通过虚假考勤等方式上班,没有付出实际劳动的,如果公司有证据,那么是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公司的,如果数额较大,可能会存在两种罪名,一种是欺诈罪,这种是要判刑的,一种是不当得利,相对处罚要轻一点。但不管哪种,都是要返还未付出劳动期间的工资。
二、非劳动报酬类,比如公司垫付的个人原因的医疗费、借款、培训费等,那么应当按照以下来定义。
1、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费用一定要有详细名目以及用途,且应当有书面签收单、签订的协议等证明,如果公司不能证明的话,那么公司也是没办法要求返还的。
2、针对公司已现金方式给员工的费用,公司一定要能证明该费用属于公司,比如借条、收据等等,要详细说明情况。
总的来说,如果公司不能证明支付的费用属于公司、不能证明费用的用途、也没有书面的证明,那么公司也是无法要求员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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