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降薪和拖欠工资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形,我们可以先筛选下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然后再来分析。
一、劝退,让出去找工作,有录音。这点只能证明公司有劝退的事实,属于口头说法,并不能证明公司有实际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所以这个只能辅助验证其他观点,但不能作为公司单方接触劳动合同的证据。
二、全额缴纳社保公积金,降低到4000元的标准。如果是这样肯定是违法的,但公积金有一个条款是,如果公司的确遇到经营困难,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公积金,等以后恢复正常经营后再缴纳。
三、停发补助。具体要看这个补助是什么,是否有合同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公司可以停发,如果合同或公司制度上有约定,那公司就不能停发。
四、每年15薪变成12个月。这个同样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其他书面约定或规章制度上有提到,若有书面约定但说明公司遇到经营困难时公司有权不发、或完全没有提到,那么多出的3个月属于公司的自主权,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否则公司必须要如约发放。
五、逼迫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实现、公司合并或分立,均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你们公司完全没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工资结构变成工资+绩效的方式,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要协商一致才行,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强制变更。
这种情况下,看我们自己如何考虑,如果不想继续做了,那就坚持不同意,等公司单方面把这些情况变成事实后或者辞退你后去申请劳动冲裁。如果还想继续做,那就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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