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和十三薪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不准确。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劳动争议中,自己的请求是什么,以及属于什么类型,才能精准的申请劳动仲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分别谈一下劳动仲裁中常见的请求类型有哪些!这样就比较清晰。
一、首先要说明,加班费和十三薪(奖金)肯定不属于经济补偿金,但属于劳动仲裁的请求范围。二、劳动仲裁的请求通常分为以下几种。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我们都知道,入职第一个月开始到满一年之间的11个月,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差额。记住这个诉讼时效需要在之后的一年内提出,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这一点基本上大家都熟悉了,按照应发工资计算即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就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非常好理解。
4、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罚款、未足额支付有薪假的工资、故意拖欠工资等等。
5、公司未支付的加班费。基本上包括不支付加班费、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等等。
6、公司按约定应支付但未支付的奖金、年终奖等。这个十三薪实际上就是奖金的一种,或者直接可以说是年终奖,其他的还有类似绩效奖金、业绩奖金等等。
7、未休年休假工资。这种一般在公司没有安排休年休假或离职时候来不及休年休假的情况下,要按照300%的日工资支付差额部分。
8、请求支付律师代理费,一些地方不支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这个根据不通过地区的政策,有些地方是不支持的。比如深圳这边支持最高5000元的律师费。
总而言之,以上几个仲裁请求,是要分开写的,千万不要混在一起。不能把什么请求都当成是补偿金,如果写乱了,会不被支持的。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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