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就让员工签了,因个人原因的离职单,劝退员工时,就直接让员工领离职单走人,该如何应对?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还挺有意思的,这么给力的做法,为什么很多公司没有采用呢?看起来很完美的做法,实际上还是有很大漏洞的。
如果让员工在入职时就签了因个人原因的离职单,大体上就是只签名,然后勾选个人原因离职,其他的基本只能空着,因为后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直接按照员工个人原因辞职走人,是否可行呢?有哪些漏洞呢?
一、员工的部门、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会发生变化正常来说,一个员工如果在一家公司做得久了,部门、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难免会发生变化,因此入职时签的离职单上关于这一块的内容只能空着。否则后续就会存在很大的争议。
二、在工作期间,会出现一些记录,让这个离职单无效或变得不合理三、如果公司在入职时这样做,不一定能招到好的员工,不利于企业发展如果是哪种比较优秀的员工,看到公司这样做,肯定就会对公司产生其他的想法,要么就直接不来。要么就是即便入职后,也会对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并且多方面取证保护自己。这种情况下,工作还能做得好吗?另外就是不好找工作的人,可能会流入到这家公司,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如果公司在社保、加班费等方面存在问题,那员工投诉的概率肯定会大很多。
四、即便公司拿出离职单,因为空白处添加的内容与员工签字肯定不同,很容易被推翻。1、因为后续发生劳动争议的员工一定是做得比较长的时间,因为做得短的自己都会辞职了。
2、既然发生劳动争议了,这个离职书上空白处的内容,员工肯定不愿自己写了,只能由公司添加。
3、对于这种时间差距大的书面材料,对于笔迹形成时间还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4、如果公司添加的内容与实际存在了偏差,很容易被抓住漏洞。
5、对于字迹不相同,也会被质疑。特别是本该由员工本人填写的信息,比如部门、岗位、离职日期等,这样公司也会处于不利。
6、如果员工在入职时,看到公司要求填写离职单,长个心眼拍照的话,因为有离职单的形成时间,那么超过1个月以上,公司还拿出来,这种离职单会被判定无效。
总的来说,无论从公司的发展来说,还是从员工个人的想法来看,公司这种做法并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好处,弊大于利,所以很少有公司会这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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