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有何不同?编制如何取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身为一个在体制内从事公务的人,可以肯定地说,会经常听到或碰到涉及编制的事情。那么,什么是编制呢?又怎么分类呢?又有些什么说法?下面,我给大家简单地解读一下。
1.什么是编制呢?所谓的编制,其实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这就是编制的基本含义。最简单的理解,即:一共多少人,其中领导有几人。也可以理解为人员限额。从这个定义看,有几个要点:由专门机关依法核定,即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类型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应地编制也就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数额,即总人数和领导人数。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总是与机构相联系。所谓机构者,不同类型的机关或单位是也。
2.行政编制具体指哪些人呢?原先的行政编制仅指各级政府下属部门的工作人员编制数量,其依据是原《国家公务员条例》。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范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体为公务员,另有少量行政编制的工人,两项合计数即为行政编制数量。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公务员的特征包括: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具备这些特征的人员也应该纳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为此,国家确定的公务员实施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监委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当然,这些机关中的工作人员除了少量行政编制的工人之外,全部为公务员。即:上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下到乡镇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任务只有一个,依法履行公职。
因此,可以很通俗地说,公务员都是“官”,从最低的二级科员,到主任科员,县处级职务,直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有相应的职务和权力,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享受职级待遇的公务员也一样,在什么岗位,有什么权利,也享受相应的待遇。
目前,我国公务员总人数700多万人。
3.事业编制包括哪些人呢?概括地说: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类型极为庞杂,但以教、科、文、卫系统人数最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使用事业编制。大体分为三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提供服务性、公益性、知识密集性的社会服务,专家、教授、高级技术人员主要出于这一群体。事业单位一般由行政机关领导,为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它具有半官方性。
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称为玩知识、玩技术的人,以其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服务国家,是国家重要的智力支撑者和培育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而管理人员则为事业单位领导者和管理者,是“有权的后勤官”。
据报道,我国目前事业单位总人数3100万人。
4.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大概有以下几点:1)单位性质不同。前者是国家机关,后者是社会服务组织;2)任务不同。前者负责国家事务的组织、管理、指挥,后者是社会公益性的科、教、文、卫的专业服务提供者;3)编制不同。前者使用行政编制,后者使用事业编制;4)经费来源有所不同。前者完全财政拨款,后者多为财政拨款,也可以自筹一部分,如医院;5)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所不同。前者多为公务员工资待遇,也有少量行政工人工资,后者以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为主,辅以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工资,两者的工资序列完全不同。
5)编制如何取得?概括地说:不论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编制是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不同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通过法定程序核定的。编制是单位的法定人数。超过核定的编制人数是超编,少于核定的人数叫缺编。在机构改革中,往往随着职能的划出划出,也必然伴随着编制的缩减或扩大。但无论增减,都必须经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批准。否则,即违反规定,财政部门也不能拨付相关经费和人员工资。
同时,应该指出:就一个机关或单位来说,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减,经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批准,也可以增加或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并非始终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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