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与收入确认不同步,该如何处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会计核算收入的确认与开具发票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发票开具与增值税确认有时不同步实务中属于正常现象。具体来讲,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核算收入确认按《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确认。
2.发票开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执行。
3.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收入的确认要根据会计规定核算会计利润并按税法规定进行预缴申报,年度在会计核算利润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后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与发票是否开具不一定完全同步。
4.增值税申报应严格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义务时间先于开票时间的,应先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如果先开具发票的,在开票时间申报。
5.会计核算确认的收入不一定与纳税人增值税开票收入相等。因为有些业务事项虽然要缴纳增值税,但会计核算不一定确认收入。比如固定资产的处置和转让,增值税要确认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会计核算上为营业外收支或资产处置损益,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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