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农村户口可以享受低保吗?哪种情况下不能享受国家低保?请大神指点?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看到这个问题,心情沉重。因在民政部门工作,多次回答过农村低保方面的问题,我再简单回复一下。
一、低保与癌症患者的关系关于农村低保的一般条件,有三个关键条件:有当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不论城市、农村户籍,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即可申请低保待遇。
家庭人均收入低,一般来说,原因无非是因病、因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造成家中无劳动力或者劳动力大幅下降;或者一人重病、重残,还要他人专门照料,严重影响劳动;还要花大钱治病,家庭陷于贫困就成了必然结果。因孩子上学(包括上高中、大学、硕士生、博士生)正大量花钱。这是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的三大主要原因。
因病方面,有的病就非常致命,治疗费用高昂,治疗效果很不理想,因病返贫更是司空见惯,一夜回到解放前也经常发生。为了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都有本省、市研究确定的重大疾病目录,但各省目录略有不同。“重大疾病”针对的就是如各类癌症(花大钱,最终很多人财两空)、花钱巨大的排异反应、器官移植等等后果非常严重的疾病。但无论哪个省,各种癌症都在重大疾病目录之中。
正是因为重大疾病具有花钱多、病情极为严重、很多最终人财两空的特点,在城乡低保工作中,一直强调要尽可能将这类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并且一般为一类或二类标准。否则,补助资金太少,杯水车薪,于事无补。这也是在低保工作以人为本、救急救难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人命关天,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其他任何情况或条件,也应为救命创造条件。因此,对有身患癌症人员的家庭,一般应尽可能纳入低保。
二、关于治疗费用报销的说明治病费用报销时,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完成合并的为新农合)第一次报销之外,如自付部分数额巨大,还可以到当地医疗保障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一般俗称大病救助)第二次报销。当然,如果本地实行大病保险制度,治疗费用还可以实现第三次报销。
另外,治病过程中,如果报销缓不济急,还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现在的标准一般相对高一些。
现在,所有治疗费用报销都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办理,一切以当地政策为准。但愿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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