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本人是工作多年的公务员,也干过一些相关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公职人员?所谓的公职人员,虽然没见过严格的定义,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人,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工勤岗位人员。
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职人员担任企业职务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即使辞职或退休之后,也分为原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有三年和两年的禁业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三、回答题主的问题所谓公司的股东,就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依法律规定,应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通俗点说,按出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毫无疑问,这是投资性质的经营活动,是营利行为。
而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只是代表单位在外兼职,是一种公职行为,但明确不得兼职获取报酬。投资收益也归单位所有,与本人无关。另外一种,以个人身份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则为法律、法规所禁止。因此,公职人员禁止成为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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