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的低保被取消了,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复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我是一名二级肢残没有劳动能力家里有个读高中的儿子听说村里要取消我的低保,我怎么办?从这个描述可以看出:家里两口人,一个无劳动能力的父亲,一个读高中的儿子。应该还是个单亲家庭,可以肯定家庭完全没有收入。
一、肢体二级残疾人是重度残疾人目前,我国关于残疾人的分类和分级方面的有效政策法规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从2011年5月起施行。它规定,残疾共分为七类,分别为:视力残疾、言语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每一种残疾按照残疾的轻重程度统一分为四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残疾。通常,把一级、二级合称为重度残疾人。
由于不同的残疾类型对人的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程度差别极大,再加上每一类残疾又分为四个等级,从理论上说,现实生活中的残疾人,详细考虑分类和分级两个因素,具体的残疾种类可以达到7×4=28种之多。
2015年9月,《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发布,从2016年起实施。文件中规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从这个规定出发,各省市人民政府按本省市的实际情况,对重度残疾人范围的划分有三种情况:1、严格按照“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的规定,即考虑残疾等级、又考虑是否需要长期照料、护理两个方面,好些省市直接将言语残疾一级、二级和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划到重度残疾人范围之外了;2、只考虑“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划定重度残疾人范围,涉及人员大为拓宽;3、按照“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的规定,将精神残疾三级、智力残疾三级也纳入重度残疾人范围。
很明显,这三种情况所划定的重度残疾人范围一个比一个大,同样是一级残疾,不同省市在具体对待上是完全不同。说到底,还是本省市财力状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即:财政情况好,尽可能拓展重度残疾人范围,财政状况差,只能严格执行政策,毕竟穷财政,人太多了负担不起。
申请低保户,关键就是两个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要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但这只是要点的概括,是概念上的、理论上的。所有的条件最后必须归结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这个核心问题上来。一旦申请了低保,家庭人口数,全家人的年龄结构,从事的职业,所有人的身体状况,家庭财产的状况等等,都会影响到家庭收入。具体到一家人,情况千差万别。
残疾就是残疾,无论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都不能与低保直接挂起钩来,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确实是间接性的。低保就是低保,与之直接挂钩的只能是家庭人均收入。一般情况下,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就是因为重度残疾人往往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严重限制,无法获得收入。
另外,现在网上、社会上对残疾人不能纳入低保很有意见,甚至反应强烈。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随着扶贫攻坚任务己进入尾声,各地区的低保覆盖面都在大幅度地下降,比例越来越小。财政所拨付的低保金越来越少,僧多粥少,即使申请了不予批准就会成为家常便饭,无论谁负责办理,都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并且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状况还会持续下去。
从题主的描述中可知,一个属于重度残疾人的二级肢体残疾人父亲,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然不可能获得收入;一个上高中的儿子,还是个学生,尚不是劳动者,还要交纳学费以及其他上学的费用;又是个单亲家庭,没有女主人公,是个特殊家庭;又是一个没有任何收入的家庭。以上四点,都属于低保政策中应该重点关注、考虑的因素。
这样一个家庭,如果取消了低保,就等于把这父子二人组成的可怜家庭直接逼上了绝境,或许唯一的办法只有孩子中断学业,通过劳动来养活父亲,也等于摧毁了这个家庭最后的希望。写到这里,我心里一阵阵难过,人怎么能恶毒到如此地步,不可想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