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低保跟低保家庭有什么区别?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说几句。
正常情况下,申请低保户资格,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当地确定的认定标准,可以纳入低保范围。低保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强调:低保以整个家庭为单位来综合考虑的,符合低保条件能纳入者,全家人都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低保条件不能纳入者,全家人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因此,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中,如果有人享受低保,有人不享受低保,叫分户保或拆户保,是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政策上要求不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低保家庭或者整户低保实际上是低保工作中的常态,是正常现象。
所谓的个人低保,其实也包括两种情况:1、全家只有一个人,又符合低保的条件,被纳入了低保范围。家中只有一个人,当然只能保一个人,从政策上讲没有任何问题。其实,这是整户低保或低保家庭要求在执行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也属于整户低保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己。2、全家有多人,但只把重度残疾人一个人纳入低保范围。政策上要求:对象必须是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也不是太好,残疾人本人己成年,无工作,无法单独立户,由家人供养,否则无法独立生活。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由重度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仅将本人以单人户方式纳入低保范围,家庭其他成员不能纳入低保范围。其实,这是国家对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照顾措施。请千万注意:1)个人低保,仅适用于扶贫攻坚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度残疾人,其他原因,如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单亲家庭等,均不适用这个特殊政策。2)以单人户方式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只是把残疾人本人当做一户一人的方式处理,看做一户人而已。在实际工作中,绝不能因此要求将重度残疾人从家庭户口本上分离出来,真正单独立户。如果真这么做,是对政策的误解,也是折腾人,因为将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不便于家人照料、护理。因此,政策的表述是“无法单独立户”。这一点十分重要。一句话:民生政策不能折腾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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