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依法给予缴纳五险?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没有详细查资料,按自己的理解简单回答几句。
所谓的“大学生实习期间”,这时的大学生,本人身份首先是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是在校大学生,他此时的唯一任务就是学习,即实践环节的学习。而大学生的实习,是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由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利用其现有的实际环境条件,给正在上学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平台,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追求的是学以致用,达到即学会理论知识,又会实作操作的目的,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实际运用创造条件。简单地说:借助他人平台的让生手们炼手,学习实际应用、操作。
接收学生实习的机构很多,完全视所学专业而异。如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去法院实习,会计专业可以去企业财务处(科)实习,师范类专业可以去学校实习,当然也可以去企业实习。不论那一类实习单位,人家只负责给实习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平台,与实习学生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假如他正好去企业实习,参加了实际的生产劳动,生产了产品,也是没有报酬的。遇上好心一点的企业,适当地给实习学生发一点补助,就很良心了。他的任务是学习,也是新手,要求高的工作人家提供实际的操作机会也是有风险的,他会生产残次品的。说到底,人家提供的只是学习锻炼的机会,仅此而己。
至于题主所说的用人单位,那就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这些实体作为用人单位,与其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了。这种关系由法律、法规来调整,通过合同等形式予以规范。职工实际参加了工作或劳动,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并同时按政策为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因此,实习期间的大学生,仅仅是借用他人提供的学习平台,在参加实践环节的学习,是在炼手,本人实际仂身份依然是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即使参加了劳动,也不付报酬,还要叫实习单位给他缴纳五险一金,也就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想法可以有,实际上绝无可能,还真是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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