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而成贫困户后,国家有什么帮助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以最简单的方式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因病致贫的根本原因和贫困户可以享受的一般待遇所谓的因病致贫,一般情况下,是因家人身患重大疾病,为了治病花了大量的钱,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两次报销之后,家庭还要自付很多的医疗费用,并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这就是标准的巨额支出型的因病致贫,相应地拉低了家庭人均收入,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在此情况下,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合情合理的结果。也就是因病返贫。
那么,一般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有什么待遇呢?概括地说: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切实地保证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通俗地说:要保证贫困人员有吃、有穿,有安全饮水,基本生活不存在问题;孩子有学上,可以减免各种学杂费;有病能看,也能看得起,可以按特殊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住房方面没房了可以建房,自住的危房可以由国家补助资金,予以改造或加固。这就是涉及贫困户的具体扶贫政策的概况。
但也必须指出:2020年底是扶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现在仅剩一年时间,有些政策落实己到后期,现在不一定还有机会继续执行啊。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1、纳入低保。从本质上来说,贫困户和低保户就是一对连体婴儿,一个家庭的一体两面。治病的大量自付费用,当然也拉低了家庭人均收入,如果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就可以申请纳入低保,一旦获得批准,就可逐月发放低保金。这里有两点说明一下:第一,低保是有高低类别的,如有的地方叫一类、二类、三类、四级,有的地方叫A类、B类、C类,但补助金额差距很大,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类别高低,而不是低保户的身份。如某地现行一、二、三、四类低保户每人每月的低保金,分别为335元、318元、84元、58元,一类标准是四类标准的近6倍。第二,低保政策上,以把全家所有人纳入为常态,个人纳入为特殊情况,目前即可以全家纳入,也允许只纳入重病患者一个人。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当然全家纳入的,发放的低保金更多。
2、政府资助贫困户定额资金,帮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证有病可看,也看得起。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贫困户免交部分或全额参保金,至于是全额免交,还是定额代缴一部分资金,只能由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决定了。通过资助参保,减轻贫困户的经济负担,一旦家人生病,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两次正常报销待遇。
3、享受医疗救助(即俗称的大病救助)报销待遇。对于贫困户来说,这是最重要、当然也是力度最大的特殊优惠报销待遇。因为政策非常明显:未列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人,一律不能享受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在救助方式上,一般是将经过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家庭只承担3000元,余额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报销。
顺便说一句:低保户也是医疗救助对象,也可以在医疗救助资金中报销医疗费用,但方式与贫困户不同。如果一家人即是贫困户,又是低保户,政策规定,哪一个报销的钱多,就按哪一个报销,但不能享受双重报销待遇。
4、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也就是说,经过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次报销后,自付部分仍然较大,贫困户无力承担,就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基本的救助方式是:直接按照低保标准,视具体情况对全家人(或个人)给予1一6个月的救助,可以缓解一下临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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