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兜底户因病无儿无女,老了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谈一下兜底保障政策的来龙去脉。其实,所谓的兜底保障,是扶贫政策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早在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提出:“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从这两份国家层面的文件可以看出:兜底保障,其实质就是:对于己经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没有劳动能力,导致失去了自身发展能力的贫困家庭,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体,通过综合施策,让贫困家庭也能享受正常的生活水平。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兜底保障,脱贫一批。兜底保障政策的真正落实者,就是各级民政部门;具体的政策措施,就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更直白地说:就是国家掏钱养起来而己。
其次,兜底保障的具体人员范围有多大呢?毫无疑问:任何政策都有一个从中央到地方逐级落实的过程。在落实过程中,自然也就必须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最终的结果是同样一个国家政策,各地的具体政策有一定的差别,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在大体上遵循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
就兜底保障的具体人员范围而言,首先必须纳入的是特困人员,然后是最低的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家庭条件最困难的那一部分家庭。例如,本人所在的省份,兜底保障户的范围就明确地界定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类低保户。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农村兜底户因病无儿无女,老了怎么办?己经纳入到兜底保障对象中农村夫妇,又因病无儿无女,也就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定赡养人。对于这类人群,现行政策非常明确:1、未老时,即:夫妇二人还没有年满60周岁时,纳入低保范围,以维持夫妇二人基本的生活需要。这对夫妇已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之中。肯定地说:低保金的补助水平是比较高的,完全符合当前政策要求。2、老了时,也就是夫妇二人年满60周岁时,就完全符合特困人员的法定条件,直接纳入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之内。其中,救助供养标准中的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用于日常生活需要;照料护理标准,一般按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每月发放相应的补助资金。如果确实无法自理了,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直接到敬老院或福利院去养老;有病了,在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的余额,在医疗救助(即俗称的大病救助)基金中全额予以报销,不用自己掏一分钱。
这就是目前的兜底保障政策,应该说还是比较有力的。如此待遇何愁之有?因此建议题主:人啊,理应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既然家庭状况如比,就要面对现实,还是以放宽胸怀、过好当下为好。愁自己,愁未来,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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