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农民的养老金涨到每月6000元,你觉得多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可以肯定地说,你的听说是假的。给每个农民发600元的养老金,根本就不是多与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可能的问题。为什么呢?
首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按人社部2018年的最新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是52392万人,其中:己经领取待遇的人数为15898万人。
当年归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总收入(包括国家财政补助)仅为3838亿元,平均每人每年1058.61元;基本总支出2906亿元,领取待遇平均每人每月152.32元。如果扣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88元,因个人缴费参保可领取的养老金,仅为可怜的64.32元。同期,城镇职工每人每年缴费16997.08元,领取的退休金每人每月3153.43元,分别为前者16倍和20倍。差距之大,一目了然。这是全国平均数。毫无疑问,大量的人自然地“被平均”。也就是说:部分省、市及部分地级市大幅度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一部分个人按当时最高标准缴费;还有大量的人压根儿就没有缴费参保,按政策,当然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而己。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与前期的个人缴费之间,是极为明确的因果关系,是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没有前期高标准的个人缴费,肯定就没有老年阶段的高标准的养老金。这就是社会保险政策的基本原则: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一分没缴过,去领基础养老金好了,其他的就别掂记了,即便是很热心地念念不忘,即毫无意义,肯定又毫无效果。通俗地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毕竟,我们的社会尚未进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阶段。
其次,再看看城乡居民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全国标准最高省市和地级市的排序情况(细心网友周凤迟整理,截止时间去年底)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88元。在此基础上,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城市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但数量有限,涉及地域不广,确实不具有普遍性。全国大部分地方还是100--120元左右。上图就是截止去年底的情况。毫无疑问: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为前提条件的,大多数地方还是无能为力的,这就是地区差别。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如果个人没有缴费参保,在上海每月仅仅领1010元、北京领800元的城乡居民,日子肯定也过得水深火热,一贫如洗。原因很简单:那里的物价很高,消费水平也非常高。
本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代表的是国家对于城乡居民的法定责任;个人帐户养老金必须由家庭(或个人)通过缴费参保来实现,代表的是家庭(或个人)责任。只有个人和国家双方共同努力,农村的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养老金才有可能逐步提高。
再次,如果不考虑个人缴费,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00元,全国一年需要多少钱呢?咱们先算一下:(600元-88元)×12×1.5898亿人=9768.16亿元。这个金额,靠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的结存基金7250亿元,连一年都支撑不了,就一分不剩了。靠财政收入,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0382万亿。仅此一项就接近1万亿元,还是新增的直接消费支出。假如要执行的话,就只能压缩其他支出了。说到底:蛋糕就那么大,一个方面的支出的大幅度增大,只能以大幅度消减其他方面的支出为代价。否则,就没有任何可能性。很明显: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何况,城乡居民中的老年人口,正在稳定、持续地逐年增大,每年的养老金支出也必须相应地增大。长此以往,只能坐吃山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财力支持,这是毫无疑问的结论。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听说(农村)农民的养老金涨到每月600元,你觉得是多还是少?综上所述,每月给农民600元的养老金,看似标准不高,可绝对不是多与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可能性的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可以非常清楚地得出结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国家财政根本无力承担。
现在的舆论场上,时常流传着一种论调:给农民增加养老金。看似高大上,为民请命,良心爆棚,其真正的实质是:完全放弃了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从来不讲在养老问题上的个人责任,也从来不讲儿女的赡养义务,家庭个人是什么保险都不参加,个人可以一分钱不掏,要白吃白喝,吃全社会的大锅饭,却强词夺理地要求国家履行无限的养老责任,妄图以此道德绑架党和政府,刻意制造社会各阶层的对立情绪,绝对是居心叵测,醉翁之意不在酒,意有所指。
因此,农村的农民、城市无业居民要享有比较高的养老金,在国家正常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必须趁年轻时,选择较高的个人缴费标准、长期地(不是只缴15年)坚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尽可能地增大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金额,将自己的老年生活来源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舍此没有任何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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