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嫁给正常人后,还能不能终身享受低保呢?有何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重度残疾人嫁给正常人之后,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关键要看这个新组成的家庭是否符合纳入低保的条件。除非有特殊情况,重度残疾人并不是必须被纳入低保,终身享受低保待遇更是毫无政策上的根据。
一、先说残疾人与低保的关系问题1、关于重度残疾人的界定问题。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统一规定:所谓的重度残疾人,是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就残疾分类而言,我国的残疾人共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七类。每一类残疾中,都有一级、二级残疾人。
说到残疾人这个话题,其中的误解是非常多的。必须重点强调的是:不同分类的残疾,对人的影响程度是完全不同的。例如,一级肢体残疾人有可能长年卧床,还得有人精心护理,彻底丧失了劳动力,也几乎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而一级言语残疾人,只是完全不会说话,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是比较有限的,当然不能相同对待。现在的很多人认为:不同分类、同一等级的残疾人,应该相同对待,这其实是对政策的误解,也是很不符合实际的。同样,只说是一、二级残疾人,完全不提残疾分类,其实是非常不准确的。另外,每一个残疾人都是具体的人,都有具体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等。在实际工作中,只能对具体人,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的基础上,具体地确实相关政策措施。如果只按照残疾等级直接确定待遇,不仅毫无道理,也没有政策依据。在很多省、市,言语残疾一级、二级和听力残疾一、二级直接不做为重度残疾人对待;同时,还有很多省、市,将三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也列入重度残疾人范围,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2、残疾与低保的关系。可以肯定地说:残疾就是残疾,与低保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可以这样说:残疾和低保之间,不能直接挂钩。更进一步说,残疾与低保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家庭人均收入这个指标间接地联系起来的。从政策角度看,低保政策并没有对残疾人有任何特殊规定。就实际情况而言,很多重度残疾人,有些是以家庭为单位,有些是以单人户方式,被纳入到低保范围之内的。毕竟,残疾人最基本的特征是,是因残疾导致丧失了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因残致贫当然是低保工作特别关注、特别重视的三大致贫原因之一。对于残疾人纳入低保这个问题,也必须有一定科学的、理性的、实事求是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的态度。严格地说:只有符合家庭人均收入、财产状况这两个关键条件的残疾人(注意:并不仅仅只是重度残疾人)才可以纳入低保。
尤其要特别强调的是: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也就是说:低保待遇随着低保家庭各方面综合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永远处于动态可变的状况。即:条件变好时,即可以取消,也可以降低补助标准。条件不变时,待遇也保持不变。条件变差时,即可以重新纳入,也可以提高补助标准,直至最高标准。总之一句话: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低保待遇当做工资看待,认为可以长期地、固定不变地享受,那就从根本上错了。
3、我国残疾人人口数量、低保总人数及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数。按中国残联的官方口径,我国残疾人总数是85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4亿人的6.07%。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19年底,我国城乡低保的总人数为4316.6万人,仅占我国总人口的3.09%。也就是说:残疾人总数是低保总人数的2倍。
截至2019年11月底的统计,全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总数1031.3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总数1322.2万人。从这些官方公布的数据推断:残疾人总人口中,纳入低保的比例为12.13%(因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占低保总人数的比例为23.89%,如果再考虑到只纳入低保,但并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情形,纳入低保的残疾人比例肯定会超过25%,即1/4强,应该说:这个比例确实不低了;残疾人总人口中,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比例为15.56%(因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不与低保待遇直接挂钩,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以同时享受低保待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能比较长期地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就是现在所谓的兜底保障对象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现行的扶贫政策也会逐渐地退出,不再执行。实事求是地说:有这么一些家庭,在前期即享受了低保政策,又享受了扶贫政策,但由于家庭自身或病、或残、或年龄等方面的原因,完全丧失了自我发展能力,只能通过社会救助的办法,由政府掏钱养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兜底保障对象。通常的兜底保障对象为:特困人员,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通俗地说:兜底保障对象,就是任何扶贫政策都不起作用,即贫困家庭中的最贫困的家庭,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群体。
对于己经结婚的重度残疾人来说,只有在农村扶贫开发地区、己经纳入一、二类低保对象的重度残疾人和特困人员,才能享受兜底保障待遇,除此之外的任何残疾人,都不能享受兜底保障待遇。但也必须强调:此类家庭一旦情况彻底好转,其待遇还是可以降低甚至取消的。
三、回答题主的问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嫁给正常人后,还能不能终身享受低保呢?有何依据?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嫁给正常人之后,当然是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或者融入男方或女方的原有家庭中。如果原来的家庭有低保待遇,也会被取消。在新家庭中,重度残疾人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当然要根据其嫁入的家庭的实际情况,经过新家庭提出申请,来重新按程序研究确定。绝对没有低保待遇也随婚嫁转移接续这么一说,这是肯定的。
正常情况下,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全家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人都不能纳入。
另外,还有一种对于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照顾措施,即以单人户方式纳入农村低保。具体是指: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就是说,在城市,不能执行这个政策。
至于说一二级残疾人能不能终身享受低保,政策上永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只能按政策的规定这样说:你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的时间有多长,也就能享受多长的低保待遇。政策只讲要求的条件,永远不会对任何特殊人群,承诺终身或一辈子之类的期限。当然想着靠一个重度残疾人证,要吃要喝一辈子,也是非常不现实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一个重度残疾人,嫁给一个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时,则彻底禁止纳入低保。
至于说政策依据:关于低保政策方面的,从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到民政部的行政规章、政策文件,非常多,认真研读一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就明白了。关于残疾人方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家各部委以及中国残联的规定,非常非常多,但也非常零散,如果没有专门研究过,你找都找不到。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