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酒后前往公司商讨工资问题遭拒,一气之下开车堵公司门口, 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该男子这种商讨工资的做法要不得,也是不可取的,既没有效果,还会产生反作用,甚至涉嫌违法,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好处。在任何情况下,有关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我一直都强调的是最好协商解决,实在无法协商,那就走法律程序,千万不要“剑走偏锋”,兵行险招。
这位深圳男子酒后前往公司商讨工资问题,在遭到拒绝的情况下,怒而开车撞击公司铁门并堵在门口,怎么看都是该男子的错。就算工资的事情本来是公司的错,但由于该男子错误的讨薪方法(酒驾、堵塞、撒泼),从而让本该有利于自己的局面变成的不利于自己的事,这是典型的激化矛盾,并非解决问题。所以说该男子的做法大错特错,应该吸取这方面的教训。
其实从协商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该男子的做法也不对。因为协商问题是在双方都理智和清醒的情况下进行的,可是就实际情况来看,该男子是在酒醉的情况下找公司谈工资,其意识肯定不清醒,行动肯定不理智,这种情况下是没办法真正的谈问题的,所以公司领导拒绝在这种状态下商讨工资问题是合理的,并无不妥。
此外,像这种商讨工资问题的事还必须明确具体的性质。就是说这个工资问题到底是公司拖欠了该男子的工资,还是该男子入职的时候与公司没有谈妥工资的问题需要继续谈,亦或是其他的工资纠纷。只有在明确了具体的问题性质之后,对于员工来说才能采取最有针对性的方法,绝不能用不适合的方法。
你比方说,如果是公司拖欠了该男子的工资,那么该男子的正确方法应该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该男子可以走仲裁和诉讼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再比如说,公司财务算错了该男子的工资,给他少发了工资,那这种情况下更好解决,跟公司协商好,下个月补发就行了。反正工资的问题,只要自己占理,就没必要通过酒后借劲的不当方法去做,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总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其实就本问题来看,还不一定是经济纠纷)问题,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做法,酒后闹事的做法行不通还适得其反,希望该男子能够反思并引以为戒。同时,这件事也对公司方提出了要求,如果有对员工做的不好、不对的地方,公司应该积极主动的承担责任,主动的解决问题。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相互理解,相互营造,更多的情况下是需要公司的责任担当。最后希望这样的事少发生、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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