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违反厂规厂纪被辞退,在公司门口闹事,你是领导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沈理职谈”给你解答:员工在公司门口闹事是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先不管谁对谁错,肯定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甚至会引来众人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围观路人只会关注事件的形态,而不会去关注事件本身的对错,因此领导遇到这个情况第一反应是先平息时态,杜绝出现公众影响事件,然后才是和员工进行沟通处理。如果你一开始就报警或者正面对抗,那事态只会越闹越大,不见得是好事。
作为公司的管理者,面对员工闹事的情况,第一先考虑的是维稳,然后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闹事的员工都是不嫌事情大的人,甚至做好了和公司正面对抗的决心,这个时候对方也比较冲动,容易出现肢体冲突。即使员工不占理,公司也不能直接赶走或者在门口当面理论,这都是没有大局观的处理办法,要先在面子上保持冷静,把他们引导到公司的会议室大家慢慢谈,不要让人围观。因为员工违反了厂规厂纪在先,作为管理者必须要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做到心中有数,先商讨出来最差的处理结果,就是赔钱了事,但是也要看具体的谈判结果,稳住他以后再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和协调,这是我整体的观点。
作为一个领导者,处理这个问题就像下棋一样,需要有大局观,也有懂得如何博弈。为了能够整体将此事化解,我给你全面的分析和建议如下:
第一、先不要纠结对错的问题,先化解这个闹事的场面才是第一要务员工之所以敢来公司大门口闹事,一方面是因为内心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他这个行为也是做好了大家撕破脸的准备,不会去给公司讲什么情面的。这个时候公司千万不要让他这个情绪得逞,要让对方的拳头打在棉花上,软软无力的感觉。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很多工厂的大门口时常会有离职员工拉条幅来闹事,甚至联合很多人来造声势,这个场面对公司的影响肯定不好,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会认为工厂仗着自己实力雄厚来欺负员工呢。由于大家的指指点点必定是少不了的,这在无形中就会损害公司的公众形象的,若被媒体报道以后,大家添油加醋的议论一番,就不美了。
作为管理者要有大局观,甚至有时候还需要花钱平事。都是这样的,到了一定位置,考虑问题肯定不能太直截了当,能够降低公司公众形象受损的举措还是要做的。
基于以上分析,管理者要亲自出面化解这个场面,面子上表现出“有事好商量,大家慢慢谈”的意思,让对方在封闭的空间中和公司来进行谈判。
第二、全面的分析辞退员工的前因后果,找到员工内心真正想要的东西管理者要把这件事的直接参与领导,也就是工厂基层的领导叫过来,全面的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站在客观的角度去分析到底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有没有过渡惩罚。分析出对方在这个场景下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再拿出一个折中的方案进行谈判。
员工因为犯错而被辞退,说明这个错误很严重,这就是闹事员工的软肋,在当面陈述事实的时候,大领导只需要说场面话即可,不要去纠结细节。细节的内容要由基层管理者去陈述,然后看员工的反应。
对于闹事的员工来说,一般都想要一点钱来弥补自己内心的不满,其实最后也都是用钱来解决的问题,但是公司也要有自己的态度,不能够一味的忍让,可以在人道主义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也不能够任由对方漫天要价。
以上几点是处理这个事情的基本原则,接下来分析具体的策略。
第三、与闹事员工进行洽谈的时候,有哪些具体策略平息事态以后就是大家进行谈判了,这里边的策略性还是很强的,具体有如下几点:
1、将谈判的场景设立在公司的主场上,这是有优势的
与闹事员工的谈判一定要在公司某个封闭的场合进行,因为在公司,很多事情是可控制的,加上主场的优势,员工的过激行为也会有所收敛。
2、先让员工陈述事实和需求,看是否合理
公司不要先给出处理办法,要先让对方陈述自己的诉求和想法。如果他的诉求在可接受范围你,公司领导要假装很为难,表现出慢慢努力去争取的样子,最后达成和解。如果对方狮子大张口的话,那就接着谈。
3、先给出折中的意见,看对方是否接受
如果对方要价很高,公司根据实际的考虑肯定不能完全满足,但是可以给一定的空间,表达出自己折中的意见,看对方是否接受。
4、全程要保持证据的记录
在谈判过程中要保持全程取证,避免和解不成大家对簿公堂的局面。作为领导来说,要有一定的策略,去引导这个员工的思路,去回答一些你设定好的问题,让他说出内心的实际想法。
5、如果员工接受和解的话,要有和解确认书
最优的结果是双方和解了,这个时候一定要对方签下和解确认书,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此人以后不认账。
6、如果员工坚持不和解,再走法律程序
如果员工坚持不和解,那也没办法,去进行劳动仲裁,走法律途径。这个时候公司最好主动发起法律诉讼的请求,将对方的闹事行为放到第一位,同时做好预警措施,防止还来闹事。如果和解不成再次来闹事的话,直接报相关部门来处理吧。
第四、对于这个情况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对公司来说,辞退员工要遵守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是不能够随意辞退员工的,一定要有法可依,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这个法律依据,要去认定员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一点要明确,最后大家走正规程序的时候也能给合理合法的行为。
员工公开闹事,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如下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员工在公司大门口闹事本来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个也是有法可依的。
整体处理原则:先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和解不成也要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各自的权益。
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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