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下岗职工,自己交社保,现随子女长期在上海居住,退休后能在上海领社保吗?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固定工作、失业和再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就目前而言,省内普遍放开地域、户籍的限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镇城户籍或农村户籍居民均可参加。参保缴费标准以该参保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同时设有多个缴费档次,由一档60%至五档的100%,因地方不同,有些地方的缴费档次增到九个,由一档60%、70%、80%……300%,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20%缴纳,医疗保险按8%缴纳,但各地缴费比例最大的不同就是医疗保险,这视地方而定。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所含的险种只有养老、医疗两个种类,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五险”是有差异的。职工参保缴费的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社保费且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而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社保费则须由个人全部承担。虽然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有诸多不同,但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相同的。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跨省、跨直辖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未普及和彻实可行。如题主是黑龙江下岗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份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缴纳社保费,之后随子女到上海居住,当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只可以按原参保地(即黑龙江)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而不是上海。确定养老金领取地不因参保人改变居住地而改变,因为你的社保关系所在地是在黑龙江而不是上海。同时,又因基本养老保险依旧以地市统筹,并未实行全国统筹,所以参保人的养老待遇标准、领取地仍以参保地为主。
如果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55周岁,配偶一方是上海市户籍,随配偶在上海市居住,并有合法的经济收入,可以按照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