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社保不应该挂靠企业缴纳社保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人觉得我们把社保关系挂靠到企业,自己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呀。为什么不可以呢?实际上,挂靠社保关系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比如说,《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很多人觉得,挂靠社保不涉及骗社保基金呢?真的不涉及吗?2020年6月,北京市医保局和公安局,联合通报了两起挂靠社保关系,骗取社保基金待遇的案例。
其中一例是,朝阳区某科技公司通过伪造用工关系代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施骗保,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在职职工名义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100人次,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3万余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8万余元。主犯在2021年7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属于单位的职工,就不能够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五险。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通过虚构社保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深圳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还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单位职工,用人单位要给我们发工资。社会保险费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而挂靠社保的话,都是由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也没有工资待遇的。
所以,挂靠社保实际上是不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要参保的话,应当按照国家要求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一样会有养老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