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2021年年终奖金,分发到今年的月平均工资里了,可以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情况税法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将年终奖分摊到每个月是可以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就是如果实际发放了,就要按规定预扣预缴,如果没有实际发放,就不用预扣预缴。
2.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继续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如果部分公司由于员工工资薪金普遍较低,平时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工资薪金有利于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实际上也可以选择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3.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均衡工资薪金成本费用,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是为了均衡全年人工成本费用,实际上并没有实际发放。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预扣预缴,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对利润影响很大,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种大额人工成本费用平时进行分摊是符合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的。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分享!